具体来说,市场失灵表现在:俱乐部之间过度竞争; 联赛产品质量低下; 经济效益较差; 联赛市场机制失灵,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政府失灵表现在:足协管理能力有限,未能保证联赛稳定协调发展,公信力降低; 足球运动规则立法缺失,联赛秩序混乱,足球不当行为和暴力行为加剧,纠纷解决机制存在明显缺陷。 面对这样的局面,中国足球的出路在哪里? 2、欧洲顶级足球超级联赛的运行机制——以英超联赛为例。 为了推动中超联赛进一步发展,让民众重拾对中国足球的信心,我们首先分析一下英超联赛的运行机制。 英超联赛是由英格兰本土20家超级俱乐部组成的职业联赛运营的。 这个联赛最大的优势就是以20家具乐部联盟的形式与赞助商进行谈判,在经济利益上照顾所有球队。 由于职业联赛是由各种俱乐部组成的,即使是富有的俱乐部也只能与中小俱乐部平权。 这也从民主角度为英超联赛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02年8月,新华社驻伦敦记者王子江在接受英格兰足协新闻部主任尼克采访时表示,足协与各级联赛组织的关系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独立。其他和密切的合作。 英超联赛是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的主管机构,是一个独立的组织。 它完全独立地组织比赛、制定赛程、进行包括电视转播、赞助商、冠名权等在内的业务开发。
作为足协,英格兰足协只负责国家队和青训,不干预联赛管理; 此外,足协的财力主要来自国家队比赛、足协杯及相关商业活动,不参与联赛管理。 参与俱乐部的运营和管理活动。 同时,足协必须保证中超联赛和其他联赛按照足协制定的规则举行。 至于每场比赛的裁判,是由中超自己选拔的,但足协可以帮助他们选拔裁判。 如果比赛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足协将首先要求当值裁判提交情况报告,然后根据报告对事件进行调查。 这样一来,英超联赛的管理基本上是由英超联赛和各俱乐部独立运作。 那么英超运行机制的推进具体有哪些方面呢? (1)先进的俱乐部挂牌制度。 所有英超俱乐部都是上市公司。 上市可以明确俱乐部的产权,有利于明确相关机构的责权和利益,使俱乐部拥有真正的自主权,推动足球俱乐部的职业化进程。 同时,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及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督机制的作用,俱乐部上市后管理体制更加合理,运作更加规范,逐步形成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而且,产权多元化也有助于避免俱乐部因大股东撤资而陷入停业的情况,这对于整个联赛的顺利进行也很有帮助。 (二)成熟的经营管理方法。 英超俱乐部一般都有几十年到上百年的历史,大多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比如英超俱乐部为了培养长期支持者而实行的球迷会员制度。 拥有一定数量的长期支持者是俱乐部生存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这项工作在俱乐部的日常经营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俱乐部为球迷提供了便捷的成为会员的途径。 许多俱乐部的球迷在家中就可以通过在线注册、在线支付的方式成为会员。 其次,俱乐部为会员观看足球比赛、参加团队活动提供协助。 每个赛季,它都会以优惠的价格为球迷推出种类繁多的主场比赛套餐。 它还为球迷陪伴球队参加客场比赛提供帮助。 残疾人和儿童也受到额外关注。 此外,会员还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购买俱乐部产品。 多种手段相辅相成,有助于提高俱乐部的经营绩效。 (三)公平合理的联赛制度。 英超联赛本身是一家有限公司。 自成立以来就拥有独立的商业开发权。 其所有权属于 20 家英超俱乐部。 因此,很多与联赛有关的重大事项都是由俱乐部投票决定的。 这一制度充分保障了各俱乐部的权利。 同时,联赛运营的质量和俱乐部自身的表现将直接影响俱乐部的切身利益,这也促使各俱乐部进行积极有效的管理。 例如,在分配电视转播权收入时,虽然每个英超俱乐部都会获得一部分英超转播收入,但每个俱乐部获得的收入是由转播比赛的场数决定的,这促使每个俱乐部努力提高它自己的。 凭借在粉丝中的实力和影响力,获得更多收益分成。
(四)规范专业裁判制度。 裁判是所有联赛都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为了保证裁判的公平执法,维护裁判的公信力,英超联赛从2001年开始实行职业裁判制度。所有裁判和比赛监督均由职业联赛比赛官方有限公司提供。这种方式让裁判获得较高的年薪和社会地位。 同时,英国法律对于职业裁判受贿也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这对于防止“黑哨”情况的发生,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具有积极的作用。 以上是对英超联赛运行机制的初步分析。 接下来我们将考察英国的体育纠纷救济机制。 湘潭大学郭树理教授在《体育纠纷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比较法和国际法视角》一书中表示,英国体育纠纷之所以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是因为英国组建了体育协会为基础的系统。 体育纠纷救济机制以内部纠纷解决机制为基础,依托司法救济渠道和体育仲裁机制:首先,英国体育协会在英国体育协会内部拥有完整、合理的纠纷救济机制。 首先,从主体上看,体育协会必须拥有处理体育纠纷的权限。 适用的相关行会规则必须合法且符合宪法,并且在适用这些规则时必须对其进行正确、适当的解释。 任意扩大甚至歪曲规则的原意; 在证据方面,必须适用正确的举证责任分担规则和证明标准原则。 其次,在程序上,要遵循程序公正的要求,在回避、律师辩护、传唤证人、质证、庭审等问题上不得存在程序缺陷。
其次,运用司法手段解决体育产业纠纷日益频繁。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与体育纠纷越来越多的客观事实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英国法院坚持不成文宪法的主观态度有关。法律事务管辖权不能被剥夺的习惯。 此外,英国社会诉讼程度普遍上升也是原因之一。 英国体育诉讼可以为当事人提供的救济手段,既包括公法手段,如司法审查制度和人权请愿制度;也包括公法手段,如司法审查制度和人权请愿制度; 私法救济手段,如宣告性判决、禁令、损害赔偿等; 然而,当事人寻求私法补救措施。 比公法补救措施更容易。 第三,体育仲裁在英国体育争议解决机制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体育仲裁的优势及其在英国的成功实践,使得体育仲裁制度有可能成为英国体育纠纷最重要、最有效的救济手段。 英国1996年颁布的新仲裁法加强了仲裁自主权的维护,保证了英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有效性。 2000年1月1日英国体育仲裁争议解决委员会的成立英格兰职业足球联赛体制,为体育仲裁制度在英国体育争议救济领域的广泛运用奠定了基础。 3、中国足球联赛运行机制的发展前景。 通过以上对中超联赛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超联赛虽然已经引入市场,具备了市场化的雏形,但目前的市场化程度很低,而这初步市场化的足球联赛并不是由英超这样的独立职业联赛管理,而是由一个具有国家机构性质的社会组织——中国足协管理。 这必然会导致制度冲突带来的问题。 出现的各种问题就是前面提到的“政府失灵”现象。
通过对英超联赛运行机制的有益分析,结合我国社会经济条件和体育发展的现状,笔者对中国足球的发展提出以下展望:一是深化中国足球改革超级联赛体系。 我们必须彻底抛弃“全能政府”观念,建立“有限政府”新观念。 对于中国足球来说,必须建立“有限足协”的概念。 首先,建立由各俱乐部联合组建的中国足球联赛(又称“中超联赛”)。 联赛实行联赛自我管理,在联赛内部建立完善的行规运行机制; 其次英格兰职业足球联赛体制,明确中国足协的性质和定位,强化足协对中超联赛的监督职能及其在国家队建设、青训等方面的职能英格兰职业足球联赛体制,确保中超联赛能够在规则下健康运行。依据足协制定的制度,对各级单位违反中超联赛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但足协不干预中超联赛的管理。 二是完善中超联赛运行机制。 建立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民足球文化需求的目标机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机制。 中超联赛的一切重大事项均由各俱乐部通过民主投票决定,保障各俱乐部在中超联赛的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督,建立一套涉及国家体育总局的联赛监督机制。总局、中国足协、中超、球迷、媒体都成立了。 三是创新俱乐部管理模式。 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足球俱乐部管理体系,增加中超联赛工作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不断提高俱乐部管理水平,逐步实现中超俱乐部上市,形成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推动中国足球职业化。
同时,建立适合中超联赛发展的球迷会员制度,培养俱乐部长期支持者,为球迷会员提供各类服务,规范球迷行为,避免违法暴力足球事件的发生。 第四,管理中超联赛秩序。 以国际体育规则和我国法律法规为基础构建中国足球规则体系; 建立职业裁判制度,建立专门的裁判选拔机构,将裁判选拔机构从中超联赛中分离出来,统一置于中国足协的监督体系之下。 对于发生争议的比赛,裁判员必须在赛后向足协提供详细报告,以便足协处理争议有依据;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建立球员、裁判员等相关人员诚信制度,优化中超联赛秩序。 五是构建中超联赛体育纠纷救济体系。 一是根据宪法和法律,构建完整的中超联赛内部救济规则体系,包括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努力确保联赛内部一切事项都能合法合理处理; 其次,在国家法律层面,应尽快出台相关体育法规。 《司法纠纷救济法》允许体育协会内部不能解决的事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 最后,完善中国体育仲裁制度,成立中国体育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制度解决体育纠纷。 当事人权益得到充分便捷的保障。 综上所述,要提高中超联赛的管理水平,中超联赛的发展必须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但也必须加快改革步伐。 否则,中国足球与世界足球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
现在联赛的管理者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摒弃官场思想,学习和借鉴国外职业赛事管理运营的有益经验,构建联赛规则体系,建立业务和管理体系适合中超俱乐部,充分发挥中超联赛的作用。 对中超联赛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郭树理:《体育纠纷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比较法与国际法的视角》[]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3-148页。 】2005年就读于南京体育学院